我有照顧過感恩戶,因為家人都需要工作
他獨自在家,而且符合下列的條件
所以就申請過了,我把這個資訊提供給各位
也請大家提供給有需要的人唷!
LEETIN
台南市政府照顧管理服務中心
由合格照顧服務員於約定的時段內至失能者家中,依失能者實際需求提供日常生活及身體照顧等服務,以紓解照顧者照顧上的壓力。
服務對象
一、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本市,並經本中心照顧管理專員評估有失能情形。
二、以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者為主(經ADLs,IADLs評估),包含下列三
類失能者:
(一)65歲以上老人。
(二)50歲以上身心障礙者(持有身心障礙手冊)。
(三)輕度失能之獨居老人。
備註 :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:
1. 已聘請看護者(含本國國籍及外國籍)
2. 領有老人特別照顧津貼補助者
服務內容
一、身體照顧服務(協助沐浴、穿衣、翻身...)
二、家事服務(協助膳食、清理環境...)
三、休閒服務(陪同散步...)
四、精神支持服務(聊天、生活關懷、代唸書報...)
收費補助標準
服務費180元/時,依實際失能程度每月時數上限:
一、輕度:每月25小時。
二、中度:每月50小時。
三、重度:每月90小時。
身分別 |
服務費(小時) |
|
政府補助 |
民眾自付 |
|
一般戶 |
70%(126元) |
30%(54元) |
中低收入戶 |
90%(162元) |
10%(18元) |
低收入戶 |
全額(180元) |
免費 |
※詳情請洽台南市政府照顧服務管理中心
永華區 06-235959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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